首页 > 代表工作 > 正文

沾益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
更新时间:2017-08-25    来源: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   作者: 张叶兵    

  为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管理,不断增强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,沾益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出台了《曲靖市沾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》。
  该考核办法注重公平公正和工作实绩,规定了考核的程序,考核内容包括代表出席人代会、列席常委会会议情况;代表学习、培训情况;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情况;开展代表联系选民,为群众办实事、好事情况;反映社情民意,撰写议案、建议、批评和意见情况五个方面。考核结果与人大代表的履职费挂钩,作为评定区委、区人大常委会表扬优秀人大代表、先进人大工作者的主要依据,并向人大代表所在单位或选区、代表本人通报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上一篇: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检查组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
下一篇:最后一页

分享到: 收藏

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149号